租到甲醛超标的房子就像请“健康杀手”进门

2024年8月,李某给南山法院提交了检测报告,显示他租的那套房子甲醛、TVOC超标。其实早在2022年9月,A管理公司倒是做过一次检测,但那时候房子刚装修完,距离这次租给李某的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南山法院认为,旧报告不能代表现在的空气质量。李某是2024年4月租下的房子,合同签到11月,结果入住没几天就闻见刺鼻味。为了自证清白,李某请了专业机构在2024年8月又做了检测,结果证明房子根本没法住。吴梓欣记者报道说,“安居”是大家的大事情,租到甲醛超标的房子就像是在请“健康杀手”进门。 法官讲了几个时间点:2022年9月的检测报告只能说明装修那会儿情况还行;2024年4月是李某和A管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2024年8月是做空气质量检测的时候。在这件案子里,法院判决A管理公司把多收的部分租金还给李某,还得把检测费赔给他。原来李某是通过A管理公司租的这套南山区的房子,住进没几天家人们就出现呼吸道不适、眼睛发痒等症状,有哮喘的亲属反应特别大。 对于A管理公司说房子没问题的辩解,南山法院没有采纳。法院认为合同里明确写了A管理公司得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这是最基本的义务。吴梓欣记者指出这是一起发生在深圳特区的纠纷,李某在2024年4月签下了合同,到了2024年8月才发现房子里的甲醛和TVOC指标都不达标。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的规定,这种房子根本不能住人。 吴梓欣记者提到“安居”是民生的基础,可李某一家人却因为甲醛超标吃了不少苦头。虽然李某提出了违约要求并请求退钱,但他还是在那里住了几个月才搬走。法官最后判给了他部分租金和检测费。南山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出租方有责任提供安全健康的环境。 南山法院处理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A管理公司提交的旧报告不能代表现在的情况;李某提供的新报告显示多项指标超标;A管理公司没有拿出证据反驳也没有申请复检;最终法院采信了李某的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