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跨境外逃腐败分子“人逃钱转”的隐蔽性强、链条长、取证难,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中的突出难点;随着资金跨境流动加速、资产配置国际化,一些职务犯罪嫌疑人企图借助境外身份、离岸账户、空壳公司及复杂交易结构转移赃款、规避追责——既损害公共利益——也侵蚀治理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点名李传良等案件,传递出对外逃腐败分子“追人追赃并重、法律程序从严”的清晰信号。 原因——跨境腐败治理面临多重现实约束:一是外逃目的地司法制度差异、证据规则不同,造成协查周期长、成本高;二是涉案资产往往通过多层账户与代持安排“洗白”,加大追赃难度;三是个别人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跑出去就安全”,甚至以死亡、失联等方式规避刑事追诉。对此,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成为特定情形下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工具。 影响——从报告披露的办理成效看,检察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劝返、遣返、引渡外逃犯罪嫌疑人17人,说明了追逃追赃机制的系统化推进;对李传良等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则更表明反腐败不仅要“抓人归案”,也要“把钱追回”。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此前介绍,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案涉案金额逾31亿元,是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该类案件的办理,有助于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形成对潜在外逃者的强震慑,同时也推动我国跨境腐败治理规则与国际合作实践更趋成熟。 对策——完善跨境反腐,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打好“组合拳”。一上,持续用好引渡、刑事司法协助、资产返还等国际合作工具,深化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证据调取、资金查控、追赃返还上的协作;另一方面,依法规范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强化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证据标准、财产甄别、权利救济各上的衔接,既确保打击精准,也切实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同时,应进一步织密预防之网:推动金融机构、重点行业加强反洗钱与异常交易识别,提升对离岸架构、虚拟资产等新型转移方式的风险研判能力;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压缩腐败滋生和外逃转移空间。 前景——可以预见,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国际追逃追赃与跨境腐败治理将更加注重“制度化、专业化、协同化”。未来在案件办理上,追逃与追赃将进一步同频共振,重点围绕大额资产、复杂金融交易、跨境通道开展精细化打击;在治理层面,将推动形成覆盖资金流、人员流、信息流的全链条防控体系,以更加完善的法治供给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反腐败没有休止符,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深化,充分表明我国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会改变。通过没收违法所得等多种手段,既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也维护了国家资产的安全。展望未来,随着国际执法合作的更深化和反腐败制度的健全,必将有更多逃往海外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更多非法所得被追回用于国家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