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成想第二回合直接把刘东东的左手弄断了,住院花了26天,这事儿没法私了只能打官司。

巴林左旗那所高中高一(3)班的课间操本来挺平和的,结果刘东东和邓轩非要比划比划掰手腕。谁成想第二回合直接把刘东东的左手弄断了,住院花了整整26天,这事儿没法私了只能打官司。出院后,刘东东一口气把邓轩、学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给告上了法庭,要赔医疗费护理费啥的,加起来一共3.7万元。被告方都有各自的说法:邓轩那边说这是体育竞技,刘东东自己愿意玩又没吃亏;保险公司觉得学生自个儿玩受伤的不赔;学校觉得课间打架是明令禁止的,还一直做安全教育;财险公司觉得学校管理没毛病所以也不负责。 因为大家意见都不统一没调解成。最后法院判定这几方都有责任。刘东东和邓轩虽然年纪还小,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俩在这场伤害里各占一半错。学校虽然天天强调安全,可是没能拦住他俩打架,得承担40%的补偿责任。学校投了校园责任险的话就有保险公司兜底赔偿这40%;刘东东自己买了学生险还能再赔1万元。案子判下来之后谁都没上诉就算了结了。 法官特意提醒大家别把“同学局”当成“免责牌”。“自愿参与加无过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便免责。在学校里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是受伤了,学校还得拿证据证明自己管得很到位;学生自己组织那种比赛活动要是把别人给伤着了,领头的组织者也得担责任。课间那十分钟可别让“同学局”变成“风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