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两用物项出口合规与国家安全风险防控,商务部近日连续发布公告,对涉及日本的出口管制措施作出明确安排:一方面,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被认定“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纳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另一方面,同步发布将部分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的公告。两项安排相互配合,体现出我国在法治框架下统筹安全与发展、统筹国内法与国际义务的政策取向。
出口管制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际和平的重要工具,也是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制度安排。此次对日实施管制措施——既回应了特定安全关切——也说明了我国出口管制依法治理的实践路径。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国将继续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在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推动国际和平与发展。对应的举措也表明,任何危害地区和平稳定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后果,维护和平发展大局需要各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