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个男的叫杨某,他跟女朋友屈某同居的时候,偷偷拿走了她的首饰,最后还把首饰卖了换钱。这件事最后被发现了,他就被送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实,他一共偷了好几次黄金项链、手链、手镯这些东西。后来鉴定这些东西值3.5万多块钱。杨某把这些首饰卖了,拿到了2.2万多块钱,全花掉了。屈某报案后,杨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还表示很后悔。法院最后判他盗窃罪,判了一年五个月,还罚了钱。 这个案子挺特别的,因为是情侣之间发生的。屈某给法院写了谅解书,愿意原谅杨某,也不追究他赔偿的事。但法院还是坚持说他的行为是犯罪。因为不管是不是情侣,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的,不能随便拿走别人的东西。 虽然屈某原谅了他,但是法院还是把他的行为定性为盗窃。法院说,虽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但是性质还是违法的。所以最终还是给了他刑期和罚金。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不管两个人多亲密,财产还是要保护好的。要是遇到经济困难,一定要走正规的渠道去解决。不能借着亲密关系去做违法的事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亲密关系不能当免责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