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城市更新步伐加速,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课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介绍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中关于建筑垃圾治理的具体措施,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建筑垃圾治理面临的核心问题在于产生量大、处置难度高、管理不规范。
城市建设、拆迁改造、装修装饰等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如处置不当,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长期以来,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无序堆放等现象时有发生,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亟需建立科学有效的治理体系。
为解决这一问题,住建部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框架。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设立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处置全过程管理的专门规定,为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制基础。
同时,住建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
在实践层面,住建部从2024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了两轮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按照建制度、堵漏洞、强监管、严处理的总体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加强部门协作。
特别是针对建筑垃圾跨省、跨市运输处置问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建立了跨省或跨市联防联治机制,有效遏制了建筑垃圾无序流动现象。
各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过集中整治,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无序堆放的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基础上,住建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各地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
这标志着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从集中整治向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转变。
下一步,住建部将从四个方面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首先加强源头管理,推广绿色施工,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
这一举措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将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造价,使建筑垃圾治理成为工程建设的必要成本,从经济杠杆上激励施工单位主动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其次强化运输监管,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及安全配置等技术要求,实现运输行为的全程可追溯。
再次规范末端处置,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结合实际设置临时贮存设施,确保建筑垃圾有处可去。
最后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推行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健全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我国建筑垃圾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管理、从单点治理向系统治理、从短期整治向长期机制转变的发展方向。
通过将治理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既明确了责任主体,又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创造了经济激励。
通过建立跨地区联防联治机制,有利于解决建筑垃圾跨域流动问题。
通过推行电子联单和北斗定位等信息化手段,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建筑垃圾治理折射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深层命题。
当"无废城市"理念融入工程造价体系,不仅意味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共进,更标志着我国城市建设正从"大拆大建"向"精耕细作"转型。
这场涉及建造方式、管理范式和经济逻辑的深刻变革,或将重新定义未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