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系统治理完善法治保障 我国湿地保护成效显著面积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

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国湿地总面积已稳居亚洲首位、全球第四位,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系统性保护工作的成果。 长期以来,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红树林退化等问题威胁着湿地生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实施专项行动,推进"退养还湿""生态补水"等3800余个项目,新增修复面积相当于10个新加坡的国土面积。 制度创新为湿地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湿地保护法》的施行填补了立法空白,21个省份完成了配套条例修订,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法治体系。目前,82处国际重要湿地、1208处省级湿地纳入监管范围,903个国家湿地公园的开放率达90%,年均接待游客3.2亿人次,达成了生态保护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在国际舞台上,我国主导成立的国际红树林中心已吸引20个意向成员国。我国提出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获得联合国环境署推介。在深圳等22个国际湿地城市的实践中,"智慧监测+社区共管"模式提高了治理水平。 展望未来,"十五五"规划将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蓝碳交易等机制创新。随着动态监测卫星组网和预警系统的投用,我国有望在2030年前实现重要湿地保护率超85%。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我国湿地面积位居世界前列,既表明了自然禀赋,更是多年科学保护的结果。在新时期,我国将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原则,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为全球生态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