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若干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决议和法律,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学决策、依法治国、统筹发展的坚定承诺。 本次会议通过的十项决议和法律涉及国家发展的关键领域。其中,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为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这两项决议是国家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协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立法层面,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部重要法律展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更加系统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这部法律将生态保护的各个领域纳入统一的法律框架,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更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奋斗的基础,是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通过,则为国家宏观调控和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我国建立更加完善的发展规划制度体系的决心。 在财政经济上,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的决议,以及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的决议。这些决议对过去一年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系统评估,对新一年的财政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目标进行了科学规划,确保财政杠杆作用得到利用。 监督制约上,大会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的有关决定。这些决议和决定完善了国家权力机构的监督机制,推进了司法公正和法律体系的不断优化,体现了我国完善的权力制约体系。 从深层意义看,本次会议通过的这个系列决议和法律,反映了我国在新发展阶段对于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依法治国的执着追求。通过将各项改革创新成果法律化、制度化,我国进一步强化了发展的法治保障,为在复杂国际形势下实现既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站在“十五五”规划启动实施的关键节点,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以制度安排回应发展需求。从单行法完善到法典化推进——从政策导向到法律约束强化——折射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深化,也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定方向。对应的立法成果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制度支撑,其落地实施成效有待持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