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好比浙江的余女士,原本打算把自家店开得红红火火,想着借点钱把业务做大。谁能料到疫情一来,生意立马黄了,六万块货款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而刘某作为债主,几次上门讨钱无果,反倒把心思歪到了歪道上。警方一看他们的聊天记录,发现刘某就是个无赖,靠着债务的名义老威胁人,最后把余女士给强迫发生了关系。法院一判,刘某这就是暴力强奸,直接判了三年。 这事儿虽然出了乱子,可债务还是得还。法律管得着强奸,但这钱毕竟是借出去的。按照《民法典》里说的规矩,做人做事不能坏了道德规矩。余女士跟刘某做的这笔交易本身就不合法,所以这六万的货款还是得找她要回来。 说到底,借钱还债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可现在有些人一到还钱的时候就开始耍心眼。不管借钱的时候话说得多么好听,到了还款的时候只要一磨蹭拖延,那后果可就不妙了。特别是碰上那种债主不讲理的情况,你要是用威胁的办法去逼人家还钱,很容易让人家不仅拖着不还,甚至还会想不开做出极端的事情。所以咱们在面对债务问题的时候啊,心里得有杆秤,千万不能轻信那些不三不四的还款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