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四个必须"贯穿全年压实责任链条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针对这个突出问题,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专项治理通知,全国范围内打响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攻坚战。 从多地曝光的案例看,校园欺凌体现为形式多样、手段恶劣、传播迅速等特点。江西省2015年集中出现的多起欺凌事件,从南昌到抚州、从永新到修水,受害学生遭受殴打、羞辱等伤害,施暴过程甚至被拍摄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这些案例暴露出部分学校在学生管理、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诸上存在明显短板。 分析校园欺凌频发的深层原因,既有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心理健康教育缺失的个体因素,也有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预防机制不完善的系统性问题。部分学校对欺凌行为认识不足,存在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上报不主动等现象,客观上纵容了欺凌行为的蔓延。 此次专项治理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4月至7月为第一阶段,各校开展全面自查自纠;9月至12月为第二阶段,建立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检查机制,形成治理闭环。治理范围覆盖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不留盲区死角。 通知提出四项核心机制。一是强化教育引导,要求学校集中开展品德、心理、安全专题教育,公安司法部门进校普法,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推行一校一制度,明确预防、处理、应急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消除管理灰色地带。三是构建防控体系,整合人防物防技防资源,配齐心理咨询人员,畅通举报渠道,在重点区域加装监控设备,织密安全防护网。四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规定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涉嫌犯罪的同步启动司法程序,坚决杜绝拖延遮掩。 责任督学制度成为此次治理的重要抓手。按照每5所学校配备1名责任督学的标准,建立挂牌督导机制,督学每月进校检查不少于1次,对发现问题当天记录反馈上报。专项治理期间,责任督学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通知强调严格责任追究。教育部将组织督查组开展飞行检查,对治理期间仍发生恶性欺凌事件的地区和学校,实施通报批评、责任追究、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隐瞒不报的学校负责人,将进行约谈并纳入管理黑名单,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教育系统涉及的负责人表示,校园欺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日常管理各环节。家庭要加强亲子沟通,及时发现孩子异常表现。社会各界要共同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从制度设计看,此次专项治理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建立教育预防、制度规范、技术防控、快速处置的全链条机制,力求从源头上减少欺凌发生,在过程中及时发现制止,在事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让校园成为成长的沃土而非暴力的温床,是实现教育价值的关键。这次专项治理既是对问题的回应,也是对社会的承诺。政策成效不仅在于科学设计,更取决于基层执行力度。唯有让每项规定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守护学生的健康成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