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全民关注的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再出重拳。
农业农村部近日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正式进入"明责承诺"新阶段。
这项将于2026年全面实施的制度,既是落实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关键举措,也是完善农产品质量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创新。
现行农产品流通体系中,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问题长期存在。
尽管我国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制度,但生产环节的自我约束机制仍待加强。
部分生产经营者为追求短期利益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而传统监管模式难以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监控。
此次推行的合格证制度,通过要求生产主体主动出具质量安全承诺,将事后抽检前移至源头管控,有效填补了监管链条的关键空白。
一张合格证,连接的是生产者的自律与监管部门的监督,更承载着消费者对安全与信任的期待。
把“默认安全”变成“明示承诺”,把“难追溯”变成“可追溯、可问责”,关键在执行细节与持续治理。
只有让制度真正落到批次、落到记录、落到交易链条的每一环,才能让守法者受益、让违规者受限,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更透明、更严格、更稳定的轨道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