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法律工作者胡忠海:复合型专业人才深耕民商事纠纷解决领域

问题—— 舟山作为海岛型城市,船舶修造、海运物流、渔业加工、文旅服务及建设工程等项目集中,合同关系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履行周期跨度大。实践中,不少纠纷并非出“有没有签合同”,而是条款不够细、权责边界不清、证据留存不到位,以及变更、结算机制缺失等环节。尤其在买卖、租赁、劳务用工、工程分包、借贷担保等领域——一旦违约——争议往往迅速牵连资金回笼、项目交付和企业信用,抬高维权成本。 原因—— 受访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表示,合同纠纷高发主要有三上原因:其一,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合同管理相对薄弱,常依赖口头约定或通用模板,对付款条件、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缺少针对性设计;其二,部分行业交易节奏快、供需变化大,履行过程中追加、变更、暂缓、替代履行等情况频繁发生,但补充协议、往来函件、对账凭证等未能及时规范固化;其三,一些当事人对《民法典》中定金、违约金、合同解除等规则理解有偏差,导致诉求选择不准或维权路径走偏,影响纠纷处理效率。 影响—— 合同风险若未能前置化解,往往会引发连锁反应:对企业而言,可能造成账款拖欠、供应链受阻、经营不确定性增加;对劳动者与消费者而言,可能出现赔付延后、权利实现困难;对市场秩序而言,纠纷集中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会占用更多司法与社会治理资源。近年来,建设工程结算争议、民间借贷证据争议、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争议等案件专业性更强、证据结构更复杂,也对法律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 基层法律服务正由“事后代理”向“全流程治理”延伸。舟山市海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胡忠海介绍,在办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时,通常遵循“先厘清法律关系、再固定证据链、后选择解决路径”的思路:一是把好合同文本关,对标的、价款、验收、结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进行可执行性审查;二是强化证据意识,指导当事人规范留存付款凭证、对账资料、签收记录、工程量确认单等关键材料;三是结合案件特点,灵活运用调解、仲裁、诉讼、财产保全与执行等方式,在可控成本内推动纠纷实质解决。 值得关注的是,在违约责任设置上,部分合同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法律界人士提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明确: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主张。该规则旨在避免责任叠加失衡,也提醒交易双方在订约阶段就应对违约救济作出清晰、适度的安排。 前景——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舟山海洋经济持续发展以及跨区域合作深化,合同交易将更趋专业化、合规化,法律服务需求也将从“解决纠纷”继续转向“风险防控、合规经营、信用修复”。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提升企业法务与基层法律服务联动水平,有望降低交易成本、稳定市场预期。同时,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复合能力的提升,也将成为提高服务质效的重要支撑。

合同既是市场交易的“通行证”,也是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闸门”。从舟山法律服务实践看,推动合同治理走向专业化、前置化、体系化——不仅关系到个案处理的质量——也关系到市场秩序与发展预期。以《民法典》为基本遵循,提升合规能力、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才能让规则更清楚、交易更安心、发展更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