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中院再审改判强奸幼女案 医生刘胄赟被判八年有期徒刑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14日对这起涉及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刘胄赟,1992年出生,系蓝山县某镇卫生院内科医生。其本应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却利用医生身份带来的信任,对多名未成年女性实施犯罪,情节恶劣。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和法院查明的事实,刘胄赟的作案具有明显的预谋性和持续性。2023年8月,被告人通过网络结识2009年10月出生的女孩来某某,随后于同年9月21日驾车前往江华县,在酒店与其发生性关系。另据查明,刘胄赟于2022年1月与2010年2月出生的女孩廖某某在网上结识,并在2022年8月和2023年6月期间,先后三次在永州市冷水滩区酒店与其发生性关系。两名被害人均未满十四周岁,依法属于幼女。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从重惩处,是法律底线,也是文明底线。更重要的是,把风险识别前移,把制度落实做细,把社会共治落到实处,让每一次司法裁判的警示作用,转化为更严密的防护网与更安全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