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清洗剂抽检结果 五批次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

日前,聊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2025年清洗剂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共涉及5批次产品,经过严格检验,全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这一检查成果是该市深入推进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本次监督抽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并以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8508-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为检验依据。

检验范围涵盖了清洗剂产品中最主要的有害物质指标,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机溶剂残留,以及甲醛、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等有害化学物质。

这些指标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对消费者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

清洗剂作为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的常用产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质量。

目前市场上的清洗剂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水基型清洗剂、半水基型清洗剂和有机溶剂清洗剂。

其中,水基型清洗剂以水和表面活性剂为主要成分,通过降低水溶液表面张力的方式实现去污效果,相比其他类型产品具有更低的有害物质含量和更好的环保特性。

本次抽查全部合格的成果来之不易。

这反映出聊城市清洗剂生产企业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的重视和努力,也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督。

通过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针对消费者的产品选购和使用,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明确建议。

消费者在购买清�stor剂产品时,首先要查看包装标识是否完整,包括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标准等信息。

其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水基型清洗剂产品,因为这类产品有害物质含量较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相对较小,且可燃性物质含量低,使用更加安全。

第三,由于部分清洗剂产品中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学物,长期接触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手套、确保通风等。

当前,随着消费者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和对产品安全认识的深化,清洗剂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聊城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建立实施细则、定期组织抽查等方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这种系统性、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强对清洗剂等日用化学品的质量监督,扩大抽查覆盖面,深化抽查深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应加强与生产企业的沟通协作,引导企业提升质量意识,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

从一次抽检结果看的是当下合格率,更重要的是背后的治理逻辑与长效机制。

持续以标准为尺、以风险为导向、以公开为抓手,既能守护群众“看得见的日常安全”,也能推动产业向更绿色、更规范、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

质量监管不止于一次合格通报,更在于长期坚持与协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