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大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3月2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这是大连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城市更新工作部署、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此次立法工作是在《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等上位法基础上,结合大连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分为总则、规划和计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板块,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作出系统规范。 条例明确了城市更新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路径。在工作原则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规划统筹、民生优先,保护传承、彰显特色,安全韧性、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共建共享等要求,同时注重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在实施方式上,提出应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坚持留改拆并举,灵活运用保留、改造和拆除重建等手段。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将城市更新界定为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并明确了九大更新领域。这些领域涵盖了城市发展的多个维度:既包括城镇危险住房、非成套住房等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也涉及城镇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的整治改造;既关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等完整社区建设,也重视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的产业转型与活力提升;既着眼于存量闲置房屋、低效用地等资源的盘活利用,也强调市政、交通、智慧城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既重视受损山体、黑臭水体、城市河道等生态系统修复,也突出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大连此次立法工作具有多重现实意义。从城市发展阶段看,大连作为东北地区重要的港口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正处于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的关键时期,亟需通过法治手段规范和引导城市更新活动。从民生改善角度看,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提升等更新内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立法有助于保障更新工作推进。从城市竞争力提升看,通过系统性更新改造,有利于优化公共服务与产业布局,构建港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对城市更新的组织管理作出安排。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研究拟定对应政策,为更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此安排有利于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提高更新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从更广阔视野看,大连推进城市更新立法工作,是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实践,也是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的重要抓手。通过立法明确更新目标、原则、方式和保障措施,将为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推动城市建设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提升转变。
城市更新既关乎民生,也关系城市长远发展。大连以立法方式完善全周期管理框架,表明了传统工业城市加快转型升级的态度。其在保护与开发、民生与产业之间寻求制度化平衡的做法,或可为东北地区对应的实践提供参考。下一步,如何以更精细的治理把规则落到项目和社区,仍需要政府、企业和市民持续联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