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通报情况看,3起案例集中暴露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环节”薄弱:一是特种作业管理失守。
2025年12月31日,西工区应急管理局在检查洛阳市某玻璃有限公司时发现,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马某未按规定接受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
二是粉尘风险管控缺位。
2025年11月15日,伊川县应急管理局在对洛阳某金银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制定粉尘清理制度,除尘器周边积尘明显。
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
2025年12月4日,新安县应急管理局检查洛阳某塑业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未对王某某、李某、王某等3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原因——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企业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侥幸心理:其一,证照与培训管理流于形式,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这一底线要求执行不严,人员替岗、临时用工等情形下易出现监管盲区。
其二,粉尘治理存在“重设备、轻制度”的倾向,购置除尘设施并不等于风险消除,若缺少清扫频次、责任分工、检查记录等制度化安排,积尘就可能由“可控隐患”演变为“高危风险”。
其三,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与管理能力不匹配,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的岗位风险告知、操作规程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不足,导致从业人员对风险辨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偏弱。
影响——上述问题指向的并非“个别疏漏”,而是可能引发链式风险。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一旦无证上岗,易在动火审批、气瓶管理、现场监护等关键环节出现缺口,带来火灾、爆炸、灼烫等事故隐患。
粉尘清理不到位则可能造成设备周边积尘堆积、通风受阻,遇静电、火花等点火源时后果严重。
培训缺失会使员工对设备操作、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等常见风险缺乏基本认知,增加违章操作概率,影响企业稳定运行,也对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带来压力。
对策——洛阳市安防委办公室在通报中以案释法,释放出“严执法、强震慑”的明确导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对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上岗的,依照第三十条第一款、并根据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处理;对未建立粉尘清理制度等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依照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并根据第一百零二条处理;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依照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并根据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处理。
3家企业均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下一步治理关键在于把整改落到“可核查、可闭环”:企业要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台账与持证核验机制,严格动火作业审批与现场监护;对粉尘场所建立清扫制度、明确责任人和频次,强化除尘设施维护保养与积尘清零;将教育培训纳入用工管理硬约束,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转岗再培训,并加强班组层面的日常安全活动和应急演练。
监管部门则可结合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特点,推动执法检查从“发现问题”向“督促整改、复查验收、持续提升”延伸,提升执法穿透力。
前景——当前正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较为活跃阶段,安全生产容不得丝毫松懈。
以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有利于形成警示效应,推动更多企业对照自查、举一反三。
随着安全生产法治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预计洛阳将继续加大对特种作业、粉尘涉爆、教育培训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推动企业由“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培训、提升现场管理实现风险前移、关口前移。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也是保护职工生命健康的底线。
洛阳市公布的这三起典型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
企业应当深刻认识到,安全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事项,规范管理不是成本而是收益。
唯有把安全生产责任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实现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要持续发力,严格执法,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