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一定要把情况给说清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撤销

其实,法律还给大家留了个台阶下呢。就拿这对刚结婚的小夫妻来说,这事儿还挺让人揪心的。男方家里知道后挺难受,毕竟结婚才没几天,结果发现女方得了重病,想问问这婚还能不能退了。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点嘛。话说回来,以前2001年那会儿的婚姻法,那时候规定婚前要是有病没治好的,婚姻直接就是无效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防止这些传染病或者遗传病遗传给下一代。不过呢,《民法典》出来以后,这个规则就变了。新法干脆把那个“禁止结婚”的兜底条款给删掉了。 具体怎么变的呢?就是在结婚登记前,如果一方有重病没说,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要求撤销这段婚姻。那为什么要这么改呢?其实是为了尊重大家的自主权嘛。毕竟成年人了,自己得有能力判断这些风险。再加上有时候生病确实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决定嘛,留个撤销的口子也挺好的。当然啦,这事儿也得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在结婚前一定要把情况给说清楚。要是婚前隐瞒了病情被发现,那另一方就有权去法院告了。 那具体怎么操作呢?首先得注意一个人——只有被隐瞒的一方自己才能去法院提这个请求,父母或者兄弟姐妹这些亲戚朋友可帮不上忙。还有个时间限制问题——得在知道对方有病或者应该知道这事之后的一年内去提申请才行。过了这个时间点再想去告就没用了哦。至于到底什么是“重大疾病”,法律虽然没写得特别具体,但是法院会有个评判标准的。比如那种需要长期治、花大钱还治不好的病就行啊。 要是这婚真给撤销了会咋样?那双方的财产和孩子的抚养问题都得重新商量了。如果已经有了孩子呢?双方还能商量一下去做个遗传咨询什么的。最后给大家提个醒吧:结婚前最好大家能把身体状况聊一聊。哪怕只是十几分钟的沟通也能省好多事儿;如果自己确实有病也别怕说出来;万一真碰到对方故意隐瞒病情这种事儿啊,赶紧把病历和诊断书这些证据留好,在一年内赶紧把这个撤销权给行使了。 所以说啊,法律给了成年人选择的权利,也让大家多了份诚信的责任。婚前多问几句少点麻烦;要是真遇上了隐瞒的情况赶紧去维权才行。希望大家在结婚的时候都能清清白白地开始这段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