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葛亮”起名法合不合适

“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这个注册在广东东莞的企业,把名字起成了和历史名人诸葛亮谐音,再加上法定代表人叫周瑜,立马就成了大伙儿嘴里的现实版《三国演义》。不过大家更关心的是,这种起名法到底合不合适。查了查数据,全国有近200家叫“猪葛亮”的公司或商标,各行各业都有。一名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站出来说,这事儿伤害了老祖宗的名声,也伤了大家的感情,他准备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他们。公司那边回应说名字是他们自己想的,手续合法,没想恶意营销。周女士还提到年后就准备关门不干了。长沙、山东那边也有不少同名的商户跟着出来道歉,说当时就是想突出产品特色,没想到闹出这么大动静。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儿挺麻烦。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丁金坤律师分析说,《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商标不能有害道德风尚。诸葛亮是个大贤,名字被拿去做商业用,可能就会有不好的影响。按理说权利人可以申请把商标废掉。但问题在于,历史人物的名誉权现在法律不太好管,子孙后代去打官司也很难证明自己就是直接利害关系人。 其实利用名人谐音搞生意早就不是新鲜事儿了。比如“曹操出行”用了句俗话“说曹操曹操到”,就把市场给打开了;但也有些商家起个“胖都来”、“胖西来”之类的名字模仿“胖东来”,这种行为就被骂成恶意攀附。这两种做法正好说明,做生意想搞创意是好事儿,但得有个度。“猪葛亮”这事儿不仅是个案,也让人好好反思一下:企业在抢流量的时候,到底要不要尊重历史?以后还得靠法律更细致点儿,还有商家自己得有点敬畏心。只有在赚钱和责任之间找到平衡路数,生意才能长久地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