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陆丰市探索出一条以法治为牵引、各方参与共治的发展路径。今年9月《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施行后,当地迅速把政策要求落到具体举措上,通过系统化制度设计回应乡村发展中的现实难题。 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产业融合度不高等共性问题,陆丰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任务书+时间表”双轨机制。围绕19项实施细则,把法规条文细化为环村道路改造、文化场所建设等47个项目。同时设立“代表讲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推进沟通协调,已推动27条群众建议直接对接示范带建设,让项目安排更贴近实际需求。 示范带建设以产业升级和文化传承并重。原先的泥土路升级为8米宽的彩虹沥青路,金笔广场等景观在保留乡土元素的同时融入现代设计。产业上,“溪碧姐夫”牛大力等地理标志产品通过电商平台实现销量翻番;“粤菜师傅”工程培育的“桥冲大厨”品牌带动餐饮业增收超千万元。文化方面,正字戏、皮影戏等非遗项目实现常态化展演,首期乡村文化集市吸引游客3.2万人次。 基层治理创新为示范带建设提供支撑。沿线设立的12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形成“收集—办理—反馈”闭环,一年内解决道路指示牌缺失、农产品检测等民生问题107件,办结率达96%,涉及的做法被纳入广东省基层治理典型案例。随着法治服务和协商机制向一线延伸,15万沿线群众更便利地参与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逐步形成。 专家指出,陆丰模式的特点在于把制度约束与具体治理手段结合起来,通过立法保障、文化带动、产业反哺形成协同效应:既守住耕地红线,也盘活闲置资源;既保留乡村风貌,也提升生活品质。目前,示范带带动周边6个行政村集体收入年均增长18%,为粤东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可落地的实践样本。
乡村振兴的成效,既体现在道路、广场与集市等看得见的变化,也取决于规则、协商与执行等更基础的机制;陆丰的实践表明,当法规成为基层治理的“工具箱”,当群众参与成为项目推进的“发动机”,法治保障、文化活力与产业增长就能形成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乡村生活的烟火气沉淀为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与产业生态,才能让乡村振兴从“示范”走向“常态”,从“一处美”迈向“处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