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篇文章先码出来,这才是最重要的。想当年,我刚入行那会儿,《广州文艺》的张鸿老师也跟我说过同样的道理。他是这么讲的,不管是写小说还是搞新闻,咱们得先把草稿写完。其实大多数人心里有货,就怕迈出第一步。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在网上吐槽文笔差、没啥想法,我倒觉得那是“完美主义小鬼”在作祟。你看海明威写《老人与海》的时候,每天写一段故意留半句,这样第二天直接接着来灵感就断不了。他这招对付那个挑剔的内在小恶魔可太管用了。 我当编辑这30多年,见过太多的作者一写就想一鸣惊人,结果憋在开头写不下去。这中间的痛苦就好比陶匠捏泥巴,虽然手上脏兮兮的,但必须先把胚子捏出来。索南才让拿鲁迅文学奖的那本《荒原上》,前前后后改了十稿;而美国的卡佛之所以成了“极简主义”的代表,背后少不了编辑的功劳。就拿海明威来说吧,他每天停下来故意不写完一句话,留半句让第二天有个现成的开头接着写,灵感就不会断片。 写作这活儿啊,先得像聊天一样放松地写出来,哪怕是杂乱的流水账也得先有个池子里装着。等到稿子写完了哪怕再难看,也会发生奇迹:你从那个创作者变成了批评者。这时候你才能看明白哪里该加哪里该减。修改不是修补而是二次创作,要把粗糙的矿石里的美玉给挖出来发光。 知道海明威为什么每天只写半句吗?就是为了防止灵感枯竭。所以啊,先给你个建议:写初稿的时候让内心那个挑剔的“编辑”去一边喝茶看闲书别来捣乱。等到改稿的时候再把他请回来开工。很多传世之作的初稿都惨不忍睹,就是被编辑给删改得七荤八素的。 先把文章给写出来,这才是对灵感最大的尊重。那些永远停留在脑子里的东西跟不存在没啥两样。先完成再完美,写完了你就已经赢了八成。写完后再改一遍两遍直到它配得上你最初的那个愿景。张鸿老师说得好:好文章是改出来的,但首先它得被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