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绿色产品需求持续增长。
与此同时,市场上“绿色”“低碳”“环保”等概念使用频繁,认证口径不一、标识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影响消费者辨识度,削弱绿色供给的市场激励。
为更好发挥认证制度在标准实施、质量提升和消费引导中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并更名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从“标识使用”向“认证与标识一体化治理”延伸。
问题层面看,绿色产品评价涉及资源、能源、环境与品质等多维指标,链条长、主体多,若缺乏统一规则,易出现“同类产品多套标准、不同机构不同结论”的情况;若标识使用边界不清,容易诱发夸大宣传甚至误导消费;若认证结果缺少可查询、可追溯的公开渠道,公信力建设就会受到掣肘。
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合规成本,也影响绿色产品的规模化推广。
原因在于,一方面,绿色产品覆盖行业广、类别多,既要兼顾产业基础与消费需求,又要考虑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制度设计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绿色产品认证既关乎市场秩序,也涉及发展改革、工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商务、能源、邮政等多部门职责,需要形成边界清晰、衔接顺畅的协同机制。
随着绿色消费加快兴起和绿色供应链不断延伸,对“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统一标识”的制度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新办法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强调“四个统一”——统一产品目录、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认证规则、统一产品标识,从制度源头压缩口径分散空间。
办法同时明确绿色产品认证分为全项认证与分项认证:全项认证聚焦产品全部绿色属性,分项认证则围绕部分绿色属性开展合格评定,更有利于在行业差异、技术成熟度不一的情况下实施分类管理,兼顾规范性与适配性。
按照办法要求,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实行分类认证管理,并以国家标准GB/T 7635系列标准作为产品类别划分的重要参照,为目录管理提供更可操作的路径。
影响方面,新办法的出台有望从供需两端提升绿色转型效率。
对企业而言,统一目录、标准与规则将有助于减少重复认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企业在原材料选择、能效提升、污染减排、质量稳定性等环节进行系统化改进;对消费者而言,统一标识与规范使用有助于提升辨识度,减少“概念化”营销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对监管部门而言,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管理格局,有利于形成“认证—标识—监督—采信”的闭环,提升治理效能。
更重要的是,认证结果被推动“采信”,意味着其将更深度嵌入绿色采购、项目招投标、行业管理与政策激励等场景,进一步放大绿色产品的市场价值。
对策层面,办法提出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信息平台,集中发布政策法规、产品目录、实施机构、认证依据标准、实施规则、认证结果及采信状况等信息,并传播优秀案例与绿色发展理念。
这一安排既是提升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抓手,也为地方监管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将承担辖区内认证活动、认证结果与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并与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开展监管,推动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监管合力。
前景判断上,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将更多承担“通用规则”的功能:一是推动绿色标准更有效落地,把技术指标转化为可检验、可比较的市场信号;二是促进绿色供给扩容提质,引导企业向高能效、低排放、可循环方向迭代产品;三是带动绿色消费稳步扩大,为节能降碳、污染防治与资源节约形成更可持续的社会合力。
与此同时,国际合作条款的设置,也为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国际合作、在既有国际协议框架内推动互认提供制度依据,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认可度与竞争力。
绿色产品认证体系的完善,既是倒逼生产方式转型的监管利器,更是引导消费升级的市场信号。
当每一张绿色标识都成为低碳生活的承诺,生态文明建设便有了最生动的注脚。
这项改革能否真正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关键还在于各部门能否打破行政壁垒,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