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总局:网购食品须公示经营资质

记者陈琳报道,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了春节后首个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发布会,具体解读了新颁布的两部规章制度。这一举措是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经营主体责任。这两部新出台的规章是《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就新京报记者关于新规如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提问做了回应,他表示这两部规章针对信息公示、安全保障到投诉处理给消费者织就了一张全链条的保护网络,旨在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舒心消费。这些规定要求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食品销售者,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等信息或者这些信息的链接标识,确保这些信息真实、准确。通过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和掌握信息的权利,使他们能对品质进行评判。这也意味着线上线下的食品安全一直是重中之重。为了更好地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这两部规章还要求平台提供者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以及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以此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效率。针对公众关注的问题,例如经营者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事项,新规也明确要求平台方必须将这些事项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重点管控。在压实平台方食品安全责任的同时给相关经营者划出行为红线,禁止加工使用变质食品原料、在非操作区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加工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