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5月11日凌晨,那个叫潘某的醉汉一口气打了三次110,一会儿说家里着火了,一会儿又说有老鼠。 民警赶到他那儿一看,家里好好的,一点动静都没有。潘某身上没火味,嘴里还在胡言乱语,死活不承认报假警。 那晚正巧刮大风下大雨,很多地方都出事了,警力都在外面忙着救人。民警只好先把他带回派出所,让他醒醒酒再问话。 等到第二天早上酒醒了大半,潘某才老实交代。原来他是因为心情不好才喝酒的,借酒消愁结果就对着电话乱喊乱叫。 现在公安局已经依法给他开了罚单。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25条第1项,像潘某这样谎报险情的人,最高可以拘留10天并且罚款500元。 不管是造假证据、还是故意说瞎话干扰警察办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60条第2项也管得着这种行为。 法律红线划得很清楚,这个例子就是个典型的教训。 打110是免费的好事,可故意打骚扰电话就非常“昂贵”。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的人肯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咱们再强调一遍:社会分工不同,真正需要警察出警的只有七件特别紧急的事——像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火灾这些“急难险重”的情况。 除了这七件事之外的鸡毛蒜皮或者情绪问题,大家就别去占线了。把宝贵的警力留给真正需要的人,这样才能更好地挽救生命、守护平安。 所以这回潘某因为报假警被行政拘留了9天,还被罚款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