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年,李自成带着大顺军杀进了洛阳。明神宗的儿子朱常洵,就是那个被封作福王的人,正跪在地上拼命磕头求饶。朱常洵这时候样子惨极了,一身华贵的衣裳早就被灰扑扑的尘土弄脏了,跟他那泛着油光的圆脸、圆滚滚的身子比起来,周围那些衣衫褴褛的老百姓看着就像过了半辈子苦日子一样。李自成看着眼前这光景,冷不丁冒出一句怪吓人的话:“这福王肥得跟猪一样,不如拿水炖了吃。”这句话后来在野史里传得神乎其神。不过啊,朱常洵到底有没有真的被丢进锅里当肉吃,还真说不准。 福王这个人原本是万历皇帝和郑贵妃的宝贝疙瘩。他生下来的时候据说天上还出现了祥瑞呢,从小过的日子那叫一个舒服。和别的王爷不一样,他没去那偏远地方当藩王,而是留在了风景优美的洛阳。朝廷给他的地不多,但钱来得实在太容易了。地方上的税赋、老百姓的贡品还有他那大片的田产庄园,几乎全进了他的府里。老百姓看着他就没好脸色过,可他呢?依旧是夜夜笙歌,该怎么享乐还怎么享乐。 谁能想到呢?这个被父皇宠了几十年的王爷,最后落了个什么下场?大火烧了好几天,城破那天朱常洵慌里慌张地跑到后宅藏起来,结果还是被抓了个正着。其实他本可以早早逃出城的,就是舍不得那些金银财宝。传说他逃跑的时候还背了个袋子呢,里面装满了珍珠翡翠。可惜这份贪心反而把他的命给要了。 洛阳城的百姓早就恨透了他。收的税太重了,服的徭役也多,可王府里的灯却是夜夜通明。起义军进城那天,老百姓甚至主动给李自成他们送饭送水呢,谁不想看着这位“吸血王爷”早点完蛋?所以当朱常洵跪在地上磕头求饶的时候,围观的人群里传来的都是嘲笑和骂声。 关于他的死法有好几种说法。有的说李自成看他太胖了,一刀就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了。还有的说他被剥皮割肉、取血兑鹿血喝,场面非常血腥。这些故事大多是清朝以后的小说笔记里写的。翻翻《明史·福王传》就知道了,书上只写了一句“遂遇害”,没提具体怎么死的。《流寇志》的作者黄宗羲是东林党人,他对李自成意见很大,写这些的时候肯定带着情绪色彩。 河南洛阳还挖出过朱常洵的墓志铭呢,上面写着他是在“癸巳正月二十日罹难”的,还提到“归葬于伊滨”,说明他的尸体并没有被毁。那个所谓的“福禄宴”,多半是清朝为了抹黑李自成搞的宣传手段或者是民间编出来的故事。 但不能否认啊,朱常洵的死确实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他是第一个被起义军杀掉的明朝宗室啊!身份这么特殊的一个人死了,这就相当于告诉整个大明宗室:改朝换代了,以前的规矩早就不管用了。 李自成也不是没脑子乱杀人的。他这样处理福王就是为了收拾民愤、收买人心、警告别人嘛!他就是要让大家看看:谁敢跟他作对!至于吃不吃人这件事,在那个饿殍遍野的年代根本不重要。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了,可福王却养得肥肥胖胖的300多斤。这种对比本身就够让人发火了。 所以朱常洵到底有没有被炖了吃?史书上没说清楚也没说死;民间传说又说得有鼻子有眼的;真假之间谁又说得准呢?反正他那一身膘肉早就注定了他的结局——不是死于刀兵就是死于民怨。这口锅早就烧沸了就等着他跳进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