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关系公众健康,向产品中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这起典型案例,揭示了当前伪劣产品犯罪的新的手法与风险。案件首先体现在所涉物质危害性极强。孙某东等人添加的“替来他明”属于兽用麻醉药品——原用于动物医疗——禁止供人使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于2024年7月联合发布的公告,该类物质具有成瘾性,长期低剂量吸食可致幻觉、意识模糊和神经损伤,高剂量则可能引发全身麻醉、呼吸抑制甚至死亡。将其非法掺入电子烟烟弹,直接威胁消费者生命安全,性质严重。犯罪的组织化和跨境特征同样突出。2024年1月至7月,孙某东组织包括邱某珊在内的7人,在上海租用居民住宅进行非法生产。他们通过网络采购不含尼古丁的烟油和弹壳,又从广西地下交易市场购入来源不明的替来他明粉末,混合制成伪劣电子烟烟弹。更值得关注的是,孙某东于3月以旅游名义前往泰国后仍持续作案,使用境外即时聊天软件和微信对国内团伙进行远程指挥,反映出其刻意逃避追责的主观故意,也对执法协作提出更高要求。案件涉及金额较大。孙某东等人销售含替来他明的电子烟烟弹金额共计170余万元;另有被告人沈某进购并转售,销售金额达5.7万余元,显示非法产品已形成一定规模,潜在受害者范围广。司法机关对本案依法从严处理。2024年9月12日,孙某东被批准逮捕;10月10日被列为红通人员,纳入国际追逃。2025年10月17日,孙某东在劝返后回国投案自首,反映了追逃追赃工作的力度与成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孙某东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他参与人员也分别获刑:邱某珊等7人被判处八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沈某被判处一年一个月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邱某珊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的依法查处,表明我国对伪劣产品犯罪“零容忍”。随着电子烟市场扩张,不法分子借机非法添加各类有害物质的情况仍有发生。本案的严厉惩处再次表明:凡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被依法追究;即便逃往境外,也难以逃脱法律制裁。
孙某东案的审结,反映了我国对新型毒品及对应的衍生犯罪的严厉打击,也为治理隐蔽性更强的非法添加类犯罪提供了可参考的司法样本。在消费升级与技术迭代同步推进的背景下,如何深入织密食品药品及新型消费品的安全防护网,在鼓励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实现更有效的监管协同,仍是社会治理需要持续回应的问题。本案也警示不法分子:任何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