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红薯粉条、海蜇头等质量问题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披露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7批次样品不合格。

被通报产品覆盖传统酿造品、粮食加工品、即食水产制品与豆制品等日常消费品类,既有线下商超销售,也涉及电商平台网店销售。

通告显示,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指标达标、生产卫生控制、原辅料风险与添加剂规范使用等方面。

问题方面,从抽检项目看,不合格情形大致分为四类:一是质量指标未达明示标准,如个别食醋产品不挥发酸含量偏低,影响风味与品质稳定性;二是污染物超标,散装荞麦面检出铅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三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涉及即食海蜇、豆腐干以及部分食醋产品出现大肠菌群或菌落总数异常,提示加工环境、人员操作或储运条件存在薄弱环节;四是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个别豆制品、食醋检出苯甲酸、山梨酸等防腐剂类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反映企业在配方管理、计量控制及执行标准方面存在偏差。

此外,粉条产品检出铝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提示部分传统加工品在工艺与辅料使用上仍需严格规范。

原因方面,通报所列项目具有较强指向性。

质量指标类问题往往与发酵工艺控制、原料配比和过程监测有关,尤其是酿造类产品若发酵条件、时间控制不当,可能造成关键风味物质不足。

污染物超标通常与原料端环境因素相关,如粮食作物在生长、采收或加工环节可能富集并带入重金属,亦不排除加工设备、储存容器带来额外污染。

微生物指标异常则多与生产场所清洁消毒不到位、人员卫生管理不严、冷链与密封条件不足等因素相关,对即食类产品尤需警惕交叉污染风险。

添加剂超限问题,既可能源于企业对法规标准理解不到位,也可能是为延长保质期、改善口感而过量添加,折射出部分小微生产经营主体在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控制与自检能力方面仍有短板。

影响方面,食品安全抽检通报具有“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提示意义。

重金属、微生物超标以及添加剂不规范使用,均可能对消费者健康带来潜在危害,也会损害地方特色食品和相关企业品牌信誉。

与此同时,本次通报中既涉及线下散装销售,也涉及网络店铺,说明食品流通渠道多元化背景下,监管需要同步向线上延伸,推动平台责任、商家自律与属地监管形成合力,减少监管盲区。

对策方面,通告显示,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组织核查处置。

下一步,建议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链条治理:一是抓源头,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批次检验与供应商评估制度,对粮食、淀粉制品等重点原料加强重金属风险筛查;二是抓过程,针对即食水产、豆制品等高风险品类,强化车间环境、器具消毒、人员卫生和温控管理,降低微生物污染发生概率;三是抓标准与自检,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健全添加剂使用台账和计量校准制度,提升自检频次与纠偏能力;四是抓流通与平台,推动散装食品规范标识、储存条件和追溯信息完善,对电商平台销售的食品加强资质审核、抽检协同与问题商品下架处置,压实平台治理责任;五是抓公开与科普,持续发布抽检信息并开展针对性科普,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关注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与储存条件,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前景方面,食品安全治理正在从“事后处置”向“风险预防”转变。

随着抽检覆盖面扩大、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以及智慧监管手段推广,问题发现将更及时、处置将更精准。

对企业而言,合规不再是最低要求,而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门槛;对监管而言,需要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推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形成可持续的风险控制机制。

预计未来对地方特色食品、散装食品及网络销售食品的抽检力度仍将保持,监管重点将更加聚焦高风险品类和易反复问题。

食品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

本次陕西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虽然数量不多,但涉及的问题类型多样,反映出当前食品生产经营中仍存在的薄弱环节。

从质量指标到污染物控制,从微生物防控到添加剂规范使用,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生产企业的严格把关和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强化全链条管理,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引导和帮助企业规范生产,推动食品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