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做刑事辩护,这五份法律意见书可不能少。法律意见书的作用那是实打实的,能帮着辩护律师把心里话都倒给办案机关,好让他们在定案子性质、拿证据这些事儿上多往好里去想。律师怎么写这份意见书,对当事人来说太重要了。我就觉得,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律师手头至少得攒下五份这样的专业文件。 头一份意见就得赶在刑事案件刚立案、侦查机关还没请逮捕之前交上去。它的任务就是帮着把案子给撤了,或者让措施松一松。律师接了案子得赶紧去办手续,第一时间把人见了,还得主动去跟那边的人聊聊情况。把会见的情况和了解到的消息揉到一块,这时候把第一份意见书递上去。要是觉得当事人根本没犯罪,或者立这个案都不对,那就建议办案机关赶紧撤案。如果确实有问题也得分析透了,跟他们说明白点:当事人罪轻、危害小、有减轻情节这些理由,好争取把逮捕改成取保候审。 第二份意见书得在逮捕手续办下来、检察院还没批之前交给检察院。目的就是要把检察院说服了,不给他批这个逮捕令。这就得告诉检察院当事人根本不符合批捕的条件。 案子事实没查清、证据还不够硬的时候,专业性强的意见书能让检察院办事更小心一点。 第三份意见书要等逮捕了之后到审查起诉阶段刚开始的时候交上去。这是让同级的检察机关好好看看有没有必要继续羁押这个人。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发了个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把裁量权给检察院了。所以律师现在根据具体事实,往同级检察院写这份说当事人没羁押必要的意见书,这是再次争取换措施的好法子。 第四份意见书得在阅卷之后马上交出去。看完卷还得再去见见当事人对证据和事实对对看,综合全案事实把这份意见写了。主要就是建议公诉机关要么不起诉,要么给罪名换轻点的,要么判轻一点甚至免了刑罚。 交意见书之前最好跟承办的检察官约个时间一起谈谈。 再加上要是公诉机关退回去补充侦查了,补完材料的第一时间赶紧把补充的材料复制好,再根据情况补上一份新的意见。 第五份意见就得等案子送到法院去了开庭之前交上去了。最好能在合议庭还没来得及看卷的时候就递上去。 这份意见主要就是回应检察院的起诉书。针对他们提交的证据、定的罪名、认的事实和情节这些方面分析分析。 这样做就是怕法官先入为主,跟着公诉机关可能走偏的路子往下走。 总之律师得紧盯着案子的进度变着法儿提意见用积极主动的态度去影响引导办案机关怎么处理案子。(陈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