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生态修复面临“地域困局”:违法行为人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在原地履行修复责任,而受损生态系统的跨区域补偿机制缺失,导致环境司法执行效果受限。
这一问题在生态资源丰富但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如何实现“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原则成为难点。
贵州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积极探索创新解决方案。
2024年末,贵州与广东完成全国首例跨省司法碳票交易,开创“异地修复、碳汇抵偿”先河。
此次黔渝交易进一步验证了该模式的可行性:重庆企业通过购买贵州铜仁签发的林业碳票,以市场化方式履行生态赔偿责任。
交易资金将用于贵州造林护林,形成“破坏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闭环机制。
这一创新的背后是系统的制度设计。
2025年,粤黔两地设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联络站”,优化交易流程;同年,《“锰三角”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备忘录》签署,将双边合作扩展至渝湘黔区域协作。
机制升级体现在三方面:交易标的从县级碳票提升为省级碳票,增强公信力;建立标准化核销体系,确保可追溯;形成多边协作网络,拓宽生态补偿覆盖范围。
该模式的实际效益已经显现。
对司法系统而言,碳票交易提供了可量化的执行工具,破解了“判决易、执行难”困境;对企业而言,开辟了合法合规履行责任的新渠道;对生态保护区而言,持续的资金注入助力林业可持续发展。
据贵州省高院数据,跨省碳票交易实施以来,相关地区生态修复资金到位率提升40%,造林管护效率显著提高。
专家指出,该机制具有全国推广价值。
一方面,它契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国家战略,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法治路径;另一方面,其区域协作经验可应用于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跨行政区生态治理。
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加速,司法碳票有望与自愿碳减排机制衔接,形成更完善的生态补偿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制度创新与市场机制的有机融合。
贵州的司法碳票交易实践表明,通过法治手段和市场化方式,可以有效破解生态修复中的地域限制,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
这一探索不仅体现了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担当,更为全国各地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制度样本。
随着这一机制的日臻完善和逐步推广,必将在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