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5年的时候,宋哲宗接了班,是宋神宗的儿子,这时候司马光掌权,他把阿云案重新提了出来。之前阿云杀夫未遂,许遵当大理寺卿的时候把她的死刑改成了无期,还大赦天下。阿云回家生儿育女,生活还算安稳。可到了1085年,皇帝换了,新主子宋哲宗上台后就听司马光的了,又把阿云抓起来杀了。 阿云这姑娘原本是个普通的北宋少女,因为一桩谋杀未遂的案子闹得挺大。原来1085年之前神宗在位时,许遵刚调来当大理寺卿,他坚持给阿云判无期而不是死罪。刑部不敢吭声,御史台觉得许遵滥用职权就弹劾他。神宗面子挂不住了,就把案子丢给翰林院的人去讨论。 那帮翰林学问都挺大,讨论得特别热闹。司马光认为法律得铁面无私,不能让圣旨乱改;王安石却觉得皇帝有权解释法律条文。两人针锋相对,连中书省、枢密院的人都掺和进来了。神宗开了好几次庭也没谈拢结果,一气之下只好顺着王安石的意思把死刑改了无期。 按理说阿云这事儿就算完了吧?谁知道过了几年政局变了天。宋哲宗登基后听了司马光的主意重新审案子,阿云又因为谋害亲夫被判了死刑。这位姑娘一辈子经历了太多大起大落,最后还是没能逃脱政治斗争的魔掌。她本来跟政治一点关系都没有,却莫名其妙成了历史洪流里的牺牲品。 法律到底大不大?这事儿看着挺荒唐。过去好多人觉得法律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种简单的规矩。对那些拿刀捅人的凶犯来讲谈人道、人权就像是个天大的笑话——好像还得让凶手听了这道理就能老实了似的。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从18世纪开始西方国家开始想方设法废除死刑来显显自己的人道理念。 有人就纳闷了:要是把死刑取消了法律还有啥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威慑力还在不在?就因为这许遵才敢顶着压力把死刑改成无期嘛。好在他最后保住了阿云的命让她回了家生孩子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