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到一个让人挺闹心的案子,讲的是有人转账给对方70万,结果对方不认账,最后法院把这笔钱判得全没了。这个案子是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今年处理的,给所有因为恋爱关系发生转账的人提了个醒:光靠转账记录可不行,不能自动算借贷关系。 原告高某和被告唐某以前是男女朋友,从2020年8月到2021年10月,高某一共通过借呗、网商贷等渠道转给唐某80多笔,加起来差不多70多万。转账理由五花八门,比如生活开销、买车、开酒吧、交房租。2020年11月到2022年2月期间,唐某也通过微信还了60多笔钱,总共差不多50多万,后来就停了。高某要求唐某把剩下的26万多还回来,对方不肯还钱,于是他就把唐某告到了法庭。 高某告唐某的时候,说这笔钱是借给他的。但唐某辩称他们之间有很多往来资金,都是日常花销或者互相帮着还信用卡的,根本不是借钱。法院最后认可了唐某的说法,把高某的要求全驳回了。 为什么法院不认定这是借贷关系呢?主要是因为证据链断了。法院审理后指出,要想让借贷成立,得证明双方有借钱的约定并且钱真的给了对方。高某只提供了微信和支付宝的聊天记录截图,唐某说那些记录是被诱导发出来的,还有些对话上下文没展示全。再说转账凭证上也没写“借款”两个字,里面还有27元、3元这样的小额数目,跟平常借钱不太一样。高某也没说清楚每一笔钱的性质。所以法院觉得现有证据不行。 法官还专门说了句话:“恋爱期间资金往来频繁,光有支付记录没法直接证明是借钱的意思。”这话成了判决的重点。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法院可能都会这么判。 怎么避免自己变成债主呢?有几条建议。首先谈恋爱的时候先把账立清楚再谈感情。小额的话可以写个借条;大额的话最好通过银行或者支付宝备注“借款”转过去;聊天记录也别删了。 账目要清晰一点备注到位。可以建个“情侣共管账”的小程序;别动不动就感情用事乱转账;礼物、房租这些大额支出最好记下来再花钱。 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先商量着解决。可以先发个律师函或者调解通知给对方冷静一下;如果商量不成立马去起诉;心里也要做好准备可能会登热搜或者亲友群里传开。 法官最后还说恋爱不是财务合并报表,身份平等责任分明才是健康关系的底色。如果不是真借钱就别用借条当示爱工具了;发生纠纷只有合法完整清晰的证据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