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就业市场压力下,一些企业采取非常规手段调整人员结构的现象逐渐显现。
记者调查发现,多地出现企业以"业绩未达标"为由,通过面谈施压、微信通知等形式,要求员工签署带有"自愿离职"字样的文件。
此类操作往往伴随着"限期业绩提升""自动放弃补偿"等附加条款,实质上构成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谷伟律师分析,这种行为暴露出三方面问题:一是混淆了业绩考核与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边界,二是利用劳动者法律知识薄弱逃避补偿责任,三是通过心理施压制造"自愿"假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需先证明员工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且须支付经济补偿。
要求签署"自愿离职书"的做法,已涉嫌违反劳动法规。
此类纠纷的蔓延将产生多重负面影响。
从劳动者而言,仓促签署文件将丧失主张2N赔偿金的法定权利;对企业来说,可能面临劳动仲裁败诉风险及商誉损失;更深远看,这种违规操作会破坏劳资互信,加剧就业市场的不稳定性。
据人社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12.3%,其中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占比达27%。
面对这种情况,法律专家给出具体维权建议:首先,明确拒绝签署任何含有"自愿离职"表述的文件,可书面声明"已咨询法律顾问,拒绝不合理要求";其次,系统保存微信记录、考核表格、谈话录音等证据链;最后,若遭违法解雇,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双倍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新修订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明确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这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新支撑。
展望未来,随着"灵活就业""新业态用工"等模式发展,劳动权益保护面临新课题。
业内呼吁,人社部门应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工会组织需提升法律援助力度,同时通过典型案例普法,构建更加规范的劳动市场秩序。
劳动关系的稳定,既靠市场活力,也靠规则底线。
业绩考核可以严格,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进行。
对个体劳动者而言,“不轻签、会留证、懂程序”是应对“变相裁员”风险的现实之策;对用人单位而言,尊重法律、规范管理,才是降低纠纷成本、保持组织韧性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