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这天下午五点来钟,阜阳颍泉循环经济园区里发生了吓人的一幕。80多岁的王大爷在小区的便道上走着呢,突然一条很大的狼狗从绿化带那边蹿了出来。狗主人李某本来拴着绳子,结果绳子一下子绷断了,李某没抓稳狗,那只狼狗直接把王大爷给撞倒在地。周围的邻居吓得不行,赶紧打了报警电话。 循环经济园区派出所的民警马上赶到现场。当时120已经把王大爷送到了医院检查。最后医生说他受了点擦伤,还有轻微的脑震荡。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也走访了周围的目击者,最后发现这事儿是因为李某遛狗的时候没给狼狗戴上嘴套,而且牵的绳子也太长了。这样一来狗一兴奋就把绳子挣断了。 在民警耐心调解下,李某主动认下了全责。他一次性赔给了王大爷6000元钱,作为医疗费和营养费。老人的家属收到钱以后说,虽然身体受了点惊吓,但对方态度挺好的,愿意接受调解。 这种事儿现在挺多的。法律早就给大家划好了“四条红线”。《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说了,饲养动物要是把人弄伤了,养的人就得负责赔钱。《侵权责任法》里也规定了几种情况都要赔钱。比如没给狗戴嘴套或者没牵绳子导致伤人的;再比如养了禁止养的烈性犬把人弄伤的;还有就是把狗弄丢了不管结果伤人的;最后就是养狗不能妨碍别人的生活。总之就是要记住: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牵绳子、给狗戴嘴套、避开人群、不要养禁养的狗。如果哪条没做到位,就可能要赔钱甚至坐牢。遛狗可不是为了自己舒服,而是为了要对别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