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假期旅游这事,很多人都碰到过这样的糟心事。平台搞出个“节假日条款”,说游客必须遵守,这真的合理吗?咱先看看法院的说法。这次北京一中院的法官助理王一飞就说,别觉得条款白纸黑字写了就没法改。平台那些事先拟好的“节假日条款”,要是没有把最重要的退改政策给消费者提个醒儿,或者故意把条款藏得深不见底,那这规则在法律上就不顶用。 咱拿朱某这事当例子,他在旅行前9天就跟旅行社说不去了,可旅行社一口咬定要扣全款。法院最后判决旅行社把钱退了。法官说,关于取消订单的规则涉及到游客能不能拿回钱这种大事,平台得用最显眼的方式提醒大家。像朱某这种订单遇到了法定节假日,商家没尽到提示义务,这个条款就无效。 好多人都以为只要是在平台上下了单,特别是便宜的房型,标注了“不可取消”就必须认栽。其实这里面有很多门道。有些平台会在通知短信、邮件里吓唬你:如果涉及节假日你想取消,不管是不是商家违约还是买家自己不想去了,都得扣100%的违约金。这听起来挺吓人的吧?但其实这就是典型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种事先拟定没跟你商量的条款本来就有问题。要是商家没让你好好看清楚这些要命的规定,导致你不知道或者看不懂里面的大坑,你完全可以要求这些条款不算数。 王一飞法官助理也强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作用。一般来说,“节假日条款”都是为了限制游客的主要权利而事先设好的。所以当平台没把这些规则说得明明白白时,游客不仅可以要求退掉还没花出去的钱,还能主张那些不公平的条款无效。 所以咱们在订假期票或者订酒店的时候,一定得把退改条款看仔细了。能不选那些“不可取消”的单子就尽量不选;实在不行的话,最好优先挑那种支持灵活退改的平台和产品。毕竟花出去的钱可是真金白银的血汗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