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搞新规矩保护超龄劳动者

朋友们,7月31日这天,新华社发了个消息,说咱们国家要搞新规矩来保护超龄劳动者。这事儿北京那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弄出来了,还给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依据。超龄劳动者就是那些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这些人经常没法直接套用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就让他们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维权起来也特麻烦。不过这次有了这个暂行规定,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这个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得跟超龄劳动者签书面协议,得把工作内容、地点、时间这些细节都写清楚。一般不给他们安排加班了,更不能让他们干那些对身体有害的活儿或者危险的活。最关键的是,规定里说了用人单位必须给超龄劳动者办工伤保险缴费,这样一旦出了工伤就有人负责赔偿。 有个叫姜琳的记者专门写了篇文章聊这个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的范围教授说,以前因为法律不明确,这些老职工找工作时常常被排斥。现在这个规定就给了他们底气。要是退休了还想出来干活拿养老金怎么办?规定里也说了清楚:如果享受了养老金的人再就业继续工作,养老金待遇不会变;对于没缴够年限的超龄劳动者,可以自己接着交钱或者找单位一起交。 还有就是万一碰到单位恶意欠薪或者不缴保险费这种事儿怎么办?规定也给出了路子:把维权的事儿交给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去管;如果闹到了打官司那一步也能走仲裁程序。这就好比是给大家开了几条绿色通道。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的黄昆主任分析说,这是把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纳入了劳动保障监察和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里去了;还把他们的争议纠纷放到了仲裁调解的范围内来处理。这就形成了司法、行政还有工会多部门一起干活的机制。 北京那边的黄昆还特意提到了医疗保险的问题。他说考虑到有些人虽然年龄大了但医保还没交够年限的情况很复杂,所以允许他们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或者找单位商量参保缴费的事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范围教授最后总结说:“这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要举措。”他希望通过这些新规能让那些还想干活的老年人过得更安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