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管理办法施行在即 明确禁令与文明规范护航出行安全

问题——客流高位运行下不文明与危险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地铁网络加速扩张,客运量持续增长,车站与车厢已成为公共秩序治理的重要场景。外放音量、随意进食、占位躺坐等行为影响他人体验;更有强行扒门、干扰屏蔽门关闭、擅动紧急装置等触碰安全底线的行为,给运营组织与应急处置带来隐患。此外,规则边界不够清晰、执行依据不够统一,也一定程度上造成现场劝阻难、取证难、惩戒衔接不顺。 原因——规模化运营需要更精细的规则体系。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长、站点密、换乘多、客流集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往往会产生连锁影响。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有35个城市开通轨道交通,线路171条、运营里程5295公里,累计运送乘客约212.8亿人次。在大客流条件下,“少数人的任性”容易放大为公共风险:危险品进站可能引发安全事件;强行上下车易造成夹伤、跌落;在站台、隧道等禁入区域逗留更可能酿成事故。因此,办法通过更细的条款把“不能做什么”“应当怎样做”明确下来,为运营管理与执法处置提供统一尺度。 影响——以“硬约束+软引导”提升安全与秩序。办法明确多类禁止性行为,将拦截列车、警铃提示后强行上下车或扒门、非紧急情况下擅自操作紧急制动和安全装置、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腐蚀等危险物品、翻越护栏或钻爬站台门并进入禁行区域、高空抛物、故意损毁设备设施、移动遮盖安全标志、在车站吸烟或点明火、扶梯逆行推挤打闹以及其他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纳入严格管理。对情节较轻者,运营单位可劝阻、制止;对扰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者,依法处理,并与信用管理等机制衔接,形成约束。 同时,办法也对涂写刻画乱贴乱挂、携带动物(导盲犬等工作犬除外)、外放声音及乞讨卖艺、携带平衡车电动车滑板溜冰鞋等影响通行的器具、列车内进食(婴儿和病人等必要情形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以及其他滋扰乘客行为作出约束性提示,强调文明出行与公共礼仪。分类管理既守住安全底线,也为日常劝导提供更可操作的依据,有利于减少争议、提升现场管理效率。 对策——强化执行闭环与服务供给并重。其一,完善现场处置链条。运营单位应加强站台、车厢关键点位的引导与巡查,针对扒门、干扰屏蔽门、扶梯逆行等高风险行为,完善提示标识与广播提醒,必要时联动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其二,推进规则可视化与常态化宣传。通过站内告示、电子屏、乘车指引等方式,把禁止性行为和约束性行为用乘客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讲清楚,做到“规则在前、提醒在先”。其三,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办法明确,因突发情况导致运营中断的,乘客可凭有效车票按原价退票;条件具备的车站应配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设施,并鼓励设置母婴室,完善自动取款机、售货机等便民设备。上述要求有助于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补齐服务短板,减少因信息不畅、服务不足引发的矛盾。 前景——从“管得住”走向“管得好”。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进入网络化运营阶段,治理重点将从单点管理转向系统治理:一上,通过制度明确责任边界,使运营单位劝阻、限制、报告和移交处理等环节有据可依;另一上,推动信用约束与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协同发力,促使规则从“写在纸上”真正落到现场。下一步还需结合各城市客流特征与站点条件,细化配套措施,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和便民服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升通行效率与乘客体验。

城市轨道交通既是观察社会文明的一扇窗,也是检验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场景;新规实施,既是对个别不文明行为的约束,也是在提醒公众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只有每位乘客自觉守规、彼此体谅,地铁才能更安全、更高效地运载城市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