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生儿出生缺趾与产检“未提示异常”之间出现明显信息落差。
家属介绍,产妇因输卵管因素长期未孕,2025年3月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辅助生殖治疗后妊娠,孕期按医嘱进行多次产前检查。
2026年2月20日分娩后,出院记录及诊断材料显示,新生儿右足存在畸形表现,右小腿较对侧略细,右足仅见小趾。
家属认为,孕中期曾进行四维超声大排畸,但报告所附影像未见右足画面,导致重大结构异常未能提前识别与告知,从而影响家庭对妊娠风险的判断与准备。
原因:争议焦点集中在“检查范围、操作质量、告知义务、资料留存”四个环节。
一方面,超声筛查在不同孕周、不同级别检查中有明确侧重,受胎位、羊水量、孕周及设备参数等因素影响,部分结构可能出现显示困难;另一方面,筛查与诊断存在边界,常规筛查强调“发现可疑线索并提示复查或转诊”,并不等同于对所有细微畸形作出确定性排除。
院方宣传部门援引2019年发布的产科超声相关指南内容称,在Ⅲ级超声系统筛查章节中,双手双足并非系统筛查的必检范围。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即便存在“非必检”情形,医疗机构仍应在检查申请、知情同意、报告结论与风险提示中,清晰说明检查覆盖范围与局限性;如因条件限制导致某部位未能显示,应在报告中注明“显示不清/未显示”并提出复查建议,同时完善关键影像留存,以便形成可追溯的质量闭环。
家属质疑的核心,即在于是否存在告知不充分、记录不完整或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有待权威鉴定作出结论。
影响:事件折射出产前筛查社会期待与医学边界之间的张力。
对家庭而言,出生缺陷不仅带来情绪冲击,也可能产生后续康复、矫治与随访的长期负担,并引发对医疗服务可靠性的质疑。
对医疗机构而言,若沟通、告知、记录等管理环节存在短板,容易在不确定性结果面前放大医患分歧,进而影响行业公信力。
对监管部门而言,如何推动规范化检查、标准化报告和同质化质控,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纠纷风险,是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的重要议题。
对策:多方已启动依法依规处置路径。
2月25日,滨州市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已就此事展开调查了解,并建议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院方相关部门也表示,发生医疗争议可依法调解或诉讼,家属已与医调机构取得联系,医院将积极配合。
下一步,处置的关键在于依程序开展医学鉴定与责任认定:一是调取并核验孕期全部检查记录、超声图像、报告文本及知情告知材料,厘清检查级别、当日成像条件、操作者资质及报告出具流程;二是围绕“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否存在应提示而未提示的风险点”等作出专业判断;三是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基础上,依法推进调解、赔付或司法裁决,并同步做好对新生儿的转诊评估与随访指导,降低家庭后续照护的不确定性。
前景:从完善制度到优化服务,类似纠纷需要用“规范+透明”来减少争议空间。
专家建议,医疗机构可进一步强化产科超声质控体系,推广关键结构“必留图”与“未显示必说明”规则,提升检查报告的可理解性与风险提示的针对性;同时在产检宣教中,向孕产妇明确筛查项目的能力边界、漏诊可能性与复查节点,避免将“大排畸”误读为“全覆盖、零遗漏”的承诺。
监管层面则可通过抽查评估、同质化培训与信息化留痕等方式,推动检查质量持续改进,并为纠纷处置提供更清晰的证据链支持。
这起产检风波不仅是个案维权问题,更是对现行孕产保健体系的现实拷问。
在生育政策调整与医疗技术发展的双重背景下,如何平衡检查效率与质量、规范与人性,需要医疗机构、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智慧。
此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或将为完善我国产前诊断质量管理体系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