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让监管更科学、精准、有效才行

这阵子,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处理了一起挺有意思的行政处罚案件,这事儿给咱们小企业主挺有启发的。你可能还记得前些年的“放管服”改革吧,大家都在努力稳定经济大盘,这时候怎么执法才能既严格规范又能帮企业渡过难关呢?这就成了个难题。晋安市场监管局最近的这个案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家在辖区里的小食品企业,因为股东之间意见不合,没经过大家同意就冒用了签名搞了个虚假股东会决议,把法定代表人给换了。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扰乱了市场秩序。晋安市场监管局调查后,一开始是打算直接撤销变更登记、限制责任人并罚款15万元。 面对这三个处罚项,这家企业其实对前两项都认了,主要是对15万的罚款有点意见,他们申请了听证。理由很现实:公司一直在亏本,经营本来就很难。听证会上执法人员说得很清楚,事实证据确凿,违法行为确实损害了公信力,该罚就得罚。 不过调查深了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这家公司虽然违法了,但主观上并没有想占便宜去赚钱;出了问题他们也主动改了;而且这事儿也没真的吃出啥问题或造成啥直接危害。最重要的是,他们拿出来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因为股东扯皮一直赔钱,15万对他们来说可能就是生死存亡的大事了。 这时候问题就复杂了,不再是简单的对不对的问题,而是一道得算法律账、经济账和社会账的综合题。晋安市场监管局的人没死抠条文,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好好掂量了一下。他们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一方面要维护法律权威和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得体恤企业的难处,想想这处罚要是太重会不会让人家关门失业。 最后他们根据《行政处罚法》里的相关规定,看了看违法的情节、造成的后果、认错的态度还有实际经营状况,把罚款从15万降到了5万。这一调整真挺精准的:让违法的人付出了代价起到了警示作用;又没搞一刀切把企业直接打死;还给了他们整改和重新做人的机会。 案子处理完还没完呢。晋安市场监管局想着执法和服务得两手抓,就给企业发了个《合规经营建议书》,在规范公司治理、化解股东矛盾、健全制度、学法律这些方面提了具体意见。这种“处罚+教育”、“刚柔并济”的做法确实挺好。 这可不是个孤例啊。听说从2025年以来,晋安市场监管局一直在尝试那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对于那些不是故意的、没造成大危害又主动改正的事儿,就不用立案或者少罚点。到现在为止已经免掉了100多件案子立案的麻烦,给66个案子减轻了处罚,累计减免的钱加起来有580万元呢。 这些数据背后都是监管部门在法治框架内努力寻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平衡点的结果。法治本来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嘛!优化环境不是不管你不要求你严了;而是要让监管更科学、精准、有效才行。 晋安市场监管局的实践证明了一点:严格的监管其实不排斥温柔的执法方式;法律的硬邦邦可以通过裁量的柔软度来实现更好的效果。在守住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精准把握尺度;多考虑市场主体的实际困难;就能有效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保护好咱们的市场活力。 这起案件的处理过程就像是在复杂经济形势下践行法治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生动写照;里面那种“法理情”相统一的执法理念确实值得咱们好好琢磨琢磨和借鉴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