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晚,昆明市官渡区海伦国际商圈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意外事件。
39岁务工人员徐某在牛肉火锅店饮酒后,与同桌食客发生肢体冲突,其间抡起的板凳意外击中骑车路过的8岁男童小盛,造成其头部顶骨凹陷性骨折等损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司法机关调查显示,徐某此前已有两次行政拘留记录。
案发时其血液酒精浓度达醉酒标准,行为已明显失控。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指出,该案具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侵害对象涉及未成年人,二是行为人具有前科劣迹,三是案发于公共场所危害公共安全。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徐某辩称"非故意伤害儿童",但其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预见醉酒后实施暴力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考虑到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最终作出有期徒刑二年的量刑判决。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暴露出多重社会治理课题。
餐饮场所酒精饮品监管、重点人员行为管控、未成年人公共安全保护等环节均存在改进空间。
法律专家指出,近年来类似"醉酒转刑案"呈上升趋势,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公共场所醉酒滋事案件同比增加17%,其中三成涉及第三方无辜群众受伤。
酒桌之上可以尽兴,但公共秩序不容越界。
对任何人而言,“喝多了”不是免责理由,“误伤”更不是可以轻描淡写的代价。
以法治回应伤害,以治理降低风险,既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是对每一位公众的保护。
文明饮酒、理性处事、敬畏法律,应成为共同的社会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