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出事故,司机和乘客都负起责任来咱们出门才踏实

我前阵子看见个事儿,公交出事故打官司了,挺有看头。这案子主要是看谁来赔钱,咱们在长沙那边看到的。2025年5月的时候,杨某在宁乡市人民法院蓝月谷人民法庭打官司,说是坐公交车让人给撞了。 那辆公交车是长沙某运输公司的,杨某是乘客,车上人多他就站在前面写着“站立禁区”的地方。谁知道胡某喝了酒,开着小轿车冲过了马路中间那条线,跟公交车撞了个正着。 这一下撞得很猛,杨某当场重伤,后来抢救不过来就没了。交警认定胡某全责,公交车司机还有车上的乘客都没啥事。 出事后双方因为钱扯皮。家属觉得他们跟运输公司有合同关系,运输公司就得把人安全送到目的地。所以就把运输公司和司机欧某一起告了,要求赔116万多块钱。 运输公司那边倒好,直接说这事儿全赖第三者胡某,再说了杨某是自己站在禁站区的,风险得自个儿扛。 宁乡市人民法院蓝月谷人民法庭受理了这事儿没光看交通事故是谁的错,而是把客运合同里承运人和乘客该干嘛弄明白了。 法院说了个重点:承运人得对乘客的安全负责,这是法律规定的死规矩。运输公司作为专业的公司,不光开车得安全,车里的环境设施也得管好,还得提醒乘客别站那儿。 虽然直接撞人的是胡某这第三方,但运输公司跟乘客有合同在身,违约赔偿还是得先掏腰包。赔完了以后它可以找胡某去要钱。 但乘客也不是没责任。杨某作为大人了得小心点啊!那个站立禁区就是提醒你那地方不稳当。他非要站那儿就是把自己放在危险地方了。 基于这些道理和事实分析下来法院做了个公平的判决:让运输公司承担85%的责任赔那116万多块钱中的大部分;杨某自己承担15%的责任。 司机欧某开车是给公司干活的所以责任也算公司的。 双方都没上诉这判决就生效了。这个判决不像以前那种非黑即白的老路子而是看谁错得更多。它告诉咱们运输公司该干啥就得干啥别想推给别人乘客自己也得听指挥别乱搞。 到了春运咱们坐公交车也得长点心眼儿不能光买票上车还得注意别往危险的地方站。这样司机和乘客都负起责任来咱们出门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