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金燕之谈】别让一时心软的“帮忙”变成砸自己饭碗的“大坑”

咱都知道身份证不能乱借,千万别把这个当玩笑,这次我得跟你聊个特别扎心的事儿。这事儿就发生在湖北武汉,保洁陈大姐遇上了大麻烦。原来她之前借了身份证给一位远房亲戚,结果这位亲戚把陈大姐的身份证给了别人开淘宝店卖假货,结果侵犯了人家商标权。这事儿就这么闹上了法庭,对方还把陈大姐给告了,索赔5万块钱。那亲戚可真够狠的,根本就没打算让陈大姐露面,就是想让她背锅。他还把淘宝店的收款账户设成了陈大姐名下的支付宝,一到账钱立马转到自己账户。警察和法官一查才发现,这亲戚真是太狡猾了,店铺的所有操作都是在外地搞的。陈大姐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也没想到多年前借给亲戚的身份证和手机卡竟然酿成大祸。还好最后这亲戚被法律给吓到了出面和解,原告才撤诉了。 这个案例给咱们所有人上了一课:身份证可不是普通的纸巾,而是咱们的“数字分身”、法治社会的法律通行证!出租、出借、转让或冒用他人身份证都是违法行为。如果别人拿着你的身份证干坏事你也跑不了干系,这可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借别人的身份证开店以为能钻空子?想多了!不管是借用者还是出借者一个都跑不了。售假侵权不仅要民事赔偿数额达标还要刑事追责呢!法律可不管你躲在谁的身份背后干坏事,都得乖乖买单。这世道哪有什么免费的“隐身衣”。所以家人们身份证、手机卡、支付账户这三样东西千万不能借啊!亲戚再亲、面子再大也别拿自己的法律责任开玩笑。别让一时心软的“帮忙”变成砸自己饭碗的“大坑”。这篇文章是由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金燕拍摄剪辑的,由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省委政法委宣教处、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和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联合出品。作者何金燕写的这个“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系列真的很接地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