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不能随意侵占

吴小姐的日子不好过,因为一梯两户的格局本来就很挤,邻居硬是在公用过道塞了只大大的鞋柜,还在上面堆满鞋盒。一开门就是一股味儿,她的新房去年11月拿下,今年6月才入住,本该松口气,结果电梯口全是异味。她多次找邻居沟通,对方说这是他家门口,物业劝也没用。她把照片发到业主群,没想到大家都在抱怨同样的问题。有人晒出自家单元口的杂物堆,有人说只要不影响通行就行,还有人怒斥公摊面积不能随意侵占。物业工作人员苦笑,说每天都能接到三四起投诉。 有些人觉得自己付了公摊钱就该说了算,还说只要不影响通行邻居也可以摆。但反对方却认为走廊是大家的,不能因为个人方便就堵住安全通道。柳先生用了个“木桶”的比喻,说一块木板短了整桶水都会溢出来。 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指出楼梯通道归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私自占用就是把共有变为私有。根据《消防法》,占用通道的个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民法典》也支持业主大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或排除妨碍。还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楼道堆放物品,在楼道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罚1000元。 律师总结说“合理限度内使用”是底线,擅自摆柜即构成侵占。物业提醒业主装修前要查看《管理规约》,公摊面积使用需全体同意。电动车不能进楼入户充电,灭火器和指示标志不能遮挡。“方便自己”不等于“损害他人”,只有换位思考才能换来安宁。 给业主的五条“冷静贴士”是:想扩容就把鞋柜放进客厅或玄关;想美观就定制超薄款贴墙摆放;想和谐就先敲门商量再上报物业;想维权就拍照留证找法院;想安全就保持走廊“一米宽”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