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预制菜产业快速发展,其餐饮环节的应用越来越普遍。然而,不少消费者并不清楚餐厅是否使用预制菜,由此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引发社会关注。为回应此问题,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近日联合起草《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2026年3月10日。 从根源看,当前餐饮行业在菜品信息披露上缺少统一规范。一些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充分向消费者说明菜品的实际加工制作方式,尤其预制菜使用情况上存在不透明现象。这不仅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对行业健康发展带来影响。 三部门此次提出的制度安排反映了分层规范。公告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诚信经营,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使用预制菜、中央厨房成品或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等情形,明示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这是制度的关键要求。同时,公告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开展自主明示,在可操作性与规范性之间寻求平衡。 在明示方式上,公告提出多种路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通过菜单或点餐小程序标注、企业官网或公众号介绍、在门店显著位置展示、在消费者询问时如实回应等方式披露信息。多渠道明示既便于消费者获取信息,也为经营者提供了相对灵活的执行空间。 从行业治理角度看,公告强调行业协会的作用,提出餐饮有关行业协会应积极推广自主明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这也表明,制度落实不仅依赖行政推动,更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自觉的治理格局。 该制度推出具有现实意义。一上,它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使消费者依据真实信息作出选择。另一方面,通过规范信息披露,可引导餐饮行业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推动预制菜产业规范发展。同时,透明的消费环境也有利于强化诚信经营的市场信号,促进公平竞争。 从长远看,这一举措体现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向更精细、更透明的方向推进。随着消费者对食品信息需求不断提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将成为趋势。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为社会各方参与制度完善提供了渠道,有助于继续提升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再到“吃得明白”——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正在迈向新的阶段。这项聚焦信息对称的新规,既回应了消费升级带来的新需求,也重申了市场经济中诚信经营的基本原则。当端上餐桌的每一道菜都能更清晰地说明其来源与制作方式,“舌尖上的信任”才能更稳固地成为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