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车主违章被罚100元,法院:交警定她没错

2024年6月的一个晚上,济南市天桥区有个路口,一辆车牌号为鲁AUxxxx的小车没按规定方向开,被摄像头给拍下来了。因为看不清谁在开车,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就把通知发给了车主阚某某。阚某某的老婆杨某在手机上的“交管12123”上看到了这个违章记录,顺手就把这事儿给处理了,平台也发了个电子凭证。交警那边看了凭证,按规定罚了杨某100元。杨某不服气,找济南市人民政府复议,结果还是维持了原来的决定。于是她和阚某某就把天桥交警大队还有济南市人民政府给告到了历下区人民法院。 这个案子主要是吵清楚谁该担责。法院认为,交警先通知车主,杨某主动在平台处理了违章,这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是那个违法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监控能抓到谁就罚谁;抓不到的话,可以罚车主或者管理人。杨某在明知道自己违法的情况下在平台处理了这事儿,法律上就默认她是那个责任人了。所以法院觉得交警定她没错。 还有一点得说说,就是这起违章的事实很清楚。行政复议机关也是按规矩办事的。这个判决告诉大家,现在非现场执法挺多的,大家开车一定要规矩点。通过官方渠道处理违章不只是方便点,也是认自己的账。这个判决能帮大家搞清楚是非,也能督促交警执法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