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救命的担架都能被稳稳托住

2013年出台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生、护士和医疗救护员都是从事院前急救的专业人员,其中医疗救护员要负责搬运、护送患者。这里面至少说明两层意思:一是人员构成不同,各有各的职责;二是搬抬病人本就是医疗救护员的分内事。尽管如此,现实操作中面临的情况却很复杂。很多地方因为成本太高,很难配齐专门的医疗救护员队伍。再加上急救机构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本来就不高,没有编制和财政的专项支持,实在难以为继这些人力成本。 对于公众来说,他们最根本的需求就是拨打120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现在需要急救的患者里,独居的老人或者超重的人占了不少比例。尤其是城市里还有不少老旧小区没有电梯,病人的确离不开人力搬运才能送到救护车上。所以急救机构常年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医护人员也经常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我们很难指望普通老百姓能把“急救人员”、“医务人员”和“救护员”这些法律条文分得很清楚。大家最朴素的愿望就是救命要紧。这看似是在争论谁该搬担架,实际上是在检验整个院前急救体系是否够完备严谨。 前段时间某地发生的那件事让人揪心:一名老人因为急救人员没帮忙搬抬,结果没抢救过来走了,法院判急救中心赔了17万多块钱到现在还没履行呢。法院判决里有一句话特别硬气:院前急救的首要任务就是赶紧把病人送走……如果因为40分钟的耽搁导致患者死了,这就违背了救死扶伤的宗旨,很难让老百姓接受。这个原本不应该发生的“搬抬难题”为什么会吵起来?这确实值得从更多角度去好好看看、想想。 这件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难题,让救命的担架都能被稳稳托住。直面健康问题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