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受贿3400余万元获刑十二年 涉案赃款全额追缴

2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天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违法所得及孳息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长达近20年时间里,张天峰先后担任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等重要职务。

在此期间,他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人员录用安排、岗位调整变动、职务晋升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

从地方烟草系统到国家烟草专卖局,张天峰的职务不断晋升,手中权力日益增大,但理想信念却逐渐动摇,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烟草行业作为国家专营专卖的特殊领域,涉及巨额利益和资源配置,历来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

张天峰案件暴露出部分领导干部在长期掌握重要权力后,逐渐丧失党性原则,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行业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张天峰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

张天峰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违法行为,积极配合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基于这些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这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惩腐败行为,又鼓励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张天峰案件的查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又一重要成果。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

烟草系统作为反腐重点领域,多名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充分说明全面从严治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

此案也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人民,用不好则会祸害自身。

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

要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惩治腐败既是维护法律权威、守护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净化政治生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张天峰受贿案一审宣判提示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敬畏纪法、慎用权力,把公权力真正用在为民谋利、为国家尽责的轨道上;也提示相关行业和部门要以更严格的制度、更有效的监督织密防线,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