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改以"122条款"普遍征收10%进口附加费 商务部:将评估并保留必要反制权利

记者24日从商务部获悉,针对美方近期关税调整举措,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日就涉及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阐明了中方立场和态度; 据了解,美国海关已根据相关公告,停止征收《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项下此前加征的关税,同时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贸易伙伴征收进口附加费。这个调整源于美国最高法院关税诉讼案裁决以及美国政府相关行政令和公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回应中系统梳理了美方关税政策演变脉络。今年2月初和4月初,美方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先后对中国商品加征10%所谓芬太尼关税和34%对等关税。其中24%对等关税已暂停实施,对华实际加征关税水平为20%。目前美方虽停止征收上述关税,但又依据122条款加征10%进口附加费,实质上延续了单边关税措施。 需要指出,美方在多个场合表示,将利用301条款、232条款等调查手段征收关税。这表明美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倾向依然存在,中美经贸关系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仍未消除。 面对美方关税政策调整,中方态度明确而坚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正密切关注并将全面评估美方相关举措,后续将视情适时决定调整针对美方原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的反制措施。中方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中方一贯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关税措施,敦促美方取消并不再加征有关单边关税。这一立场说明了中方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经贸规则的一贯主张。单边关税措施不仅违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也损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最终将伤及各方利益。 实践已一再证明,中美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俱伤。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不仅关乎两国人民福祉,也对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具有重要影响。贸易战没有赢家,单边加征关税只会推高商品价格,增加企业成本,损害消费者利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透露,中方愿与美方在将于近期举行的第6轮中美经贸磋商中开展坦诚磋商。这发出中方愿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的积极信号。磋商是解决中美经贸摩擦的正确途径,也是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 中方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维护两国元首釜山会晤和2月4日通话共识,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各自关切,妥善管控分歧,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这既是对双方负责,也是对国际社会负责。 分析人士指出,当前中美经贸关系正处于关键时期。美方关税政策频繁调整,虽然形式有所变化,但单边主义本质未变。中方保持战略定力,既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保持对话协商的诚意,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从长远看,中美经贸合作的基础依然牢固,两国经济深度融合的格局没有改变。双方应当超越分歧,着眼长远,通过建设性对话寻找利益交汇点,推动中美经贸关系重回正轨。

历史证明贸易摩擦没有赢家。从2018年贸易战到近年技术管制升级,中美两国已深刻认识到对抗只会两败俱伤。在相互依存的世界经济中,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是平等协商。新一轮磋商既是对两国共识的检验,也是对全球经贸治理智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