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卖房变“擅入住”引纠纷:上海法院判中介人员赔偿占用费并维持原判

一起因房屋委托出售引发的侵权纠纷近日在上海司法系统引发关注;案件核心在于中介人员滥用委托权限,将本应用于售房管理的钥匙变为个人便利工具,暴露出房产交易环节中的监管漏洞。 问题浮现始于2023年11月,业主李先生为急于出售与前妻王女士共有的闲置房产,口头委托曾协助其购房的中介人员小杜代为销售。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小杜以方便带看为由取得房屋钥匙。然而2025年4月,王女士意外发现该中介竟长期居住于待售房屋内,现场绿植养护、生活用品等居住痕迹明显。经报警核实,小杜承认实际居住时长近一年。 法院审理揭示多重违规事实。首先,代理关系虽成立,但居住行为明显超出"带看房屋"的授权边界。燃气费使用记录显示,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间产生100元费用,与小杜辩称"仅临时过夜10次"的说法矛盾。其次,业主方存在管理疏漏,既未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限,也未定期查验房屋状况。这种双重失范最终导致侵权事件发生。 在法律层面,本案判决具有典型意义。法院援引《民法典》对应的规定,明确代理人越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赔偿标准未完全采纳业主主张的7.2万元市场租金,而是综合考量房屋实际空置状态、多中介持有钥匙等因素作出1.2万元的酌定判决,体现司法裁量的平衡智慧。 行业观察人士指出,此案暴露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三大隐患:口头委托易生纠纷、钥匙管理缺乏规范、中介自律机制缺失。目前上海二手房挂牌量持续高位运行,类似"以售代住"的违规操作可能并非个案。监管部门需推动建立钥匙托管备案制度,要求中介机构完善内部风控,同时提醒业主重视书面协议的法律保障作用。

这起案件明确了代理权的法律边界——既保护了房主权益——也为市场规范发展树立了标杆。它警示所有市场参与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事,任何越权行为都将承担法律后果。随着市场规范和法治建设的推进,类似现象有望减少,房主与中介间的信任关系将建立在更坚实的法律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