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日公布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最新进展;针对乡村振兴领域存的突出问题,宁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当前,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虚报冒领补贴、侵占集体资金、挪用专项资金等。这些行为在部分地区仍有发生,不仅损害农民利益,也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削弱政策执行效果和政府公信力。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期待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 宁夏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作为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整治。截至目前,全区已排查乡村振兴领域资金387亿元,涵盖财政惠农补贴、项目落实、乡镇资金使用等。共发现问题1693个,整改率达9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0个百分点,展现了宁夏规范资金使用的决心。 在案件查处上,宁夏纪委监委采取有力措施,全区立案582人,对59名重点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包括王海宁、蒋哲文等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3人,移送检察机关39人,追回资金8207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和集体利益。 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宁夏纪委监委推动完善65项制度,覆盖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环节,从源头堵塞漏洞。 下一步,宁夏将深化资金监管工作:一是推进分级负责和全链条监管,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强跨部门协作,通过数据比对提升预警能力;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巩固整治成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乡村振兴需要持续投入,更需要严格的资金监管和民生保障。宁夏通过专项整治追回资金、严肃问责、完善制度,并推动信息化与协同监管,反映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治理思路。只有将监督延伸到基层、制度落实到关键环节,才能让惠农资金真正助力乡村发展和群众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