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元、2025年9月、5000元、5000次、500次、大庆高新区法院、汪女、汪女士、许某 话说汪女士和许某以前是一对情侣,他们两个都玩网络游戏。汪女士在A网游平台注册了个账号叫“某欢快”。交往期间,许某多次请求,汪女士给了他自己的私密照片。后来,性格不合的原因,汪女士提出了分手。分手之后,许某试图复合但是没成功,他就把汪女士的私密照片发到了A网游平台上,还附上了侮辱和淫秽的词语,搞坏汪女士的名声。另外他还改了游戏网名,用发红包的方式吸引网友围观。 这件事情给汪女士带来了很大困扰,汪女士发现了后马上联系许某,问他为啥发自己私密照片和恶语相加。但许某并没有否认这件事情,并且问汪女士怎么才会原谅他。所以汪女士要求许某停止侵权但是没成功,她就把事情诉至大庆高新区法院。她要求对方在网络平台上公开道歉至少7天,并且赔偿损失20000元。 庭审中,许某辩解说不是自己干的事情。但根据通话记录可以看出汪女士多次质问为什么要在游戏中辱骂她并发私密照片。许某没有否认,而且提到的辱骂词汇和游戏截图内容一致。所以法院判定这个行为是许某干的。法院还表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侮辱诽谤等行为都会影响他人社会评价和精神受到伤害。网络侵权轻者构成民事侵权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话可能触犯法律甚至刑事责任。 特别是如果一个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就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让许某在A网游平台连续7天发布道歉公示,并赔偿汪女士5000元损失。